2022年深圳市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资助申请指南
一、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内容
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成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对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科技领域,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数字与时尚、高端制造装备、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经济、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细胞与基因(生物育种)、合成生物、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深地深海、空天技术等我市重点领域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等的技术攻关面上项目予以资助。
二、技术攻关设定依据
三、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支持强度与方式
四、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条件
申请深圳市技术攻关面上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先征集课题: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征集指南通知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8546753.html )
五、技术攻关面上项目申请材料
六、技术攻关注意事项
(一)技术攻关面上项目(原技术攻关项目)、创业项目(不含创客交流活动)、可持续发展专项、国际合作项目和深港创新圈项目限项规定如下:
1.若企业2018年、2019年获得国家、广东省科技奖励或2017、2018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1)对于已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2)对于未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若企业无上述奖励或荣誉:
(1)对于已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类别不得申报;
(2)对于未承担2020年度上述项目类别的,以上业类别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
3.对于国家核准R&D经费支出超过50亿元的企业,不受上述限项要求。
(二)申请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是指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
(三)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请单位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五)申请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当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六)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七)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七、技术攻关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7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八、技术攻关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九、办理程序
项目征集——发布课题——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市科技创新委审定——社会公示——项目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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